为了规范实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的申购
1、药品申请人需填写《盐城工学院水生动物免疫与疾病研究所常规药品申购表》,并征得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2、申购表格填写应认真,笔迹一致,不允许他人代写。
3、药品申请后,应及时收集该药物的资料,并在iLabPlus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上进行药物资料的记录和更新。资料的内容包括:是否合法药品;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资料是否齐全;所属类别及价格情况;药品的有效期及保存条件等。
4、购入药品后,逐项登记建帐,并将各类药品分类合理存放。
二、药品的领用
1、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2、试剂使用应有记录,特殊试剂的领用需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3、药品领用后,领用人需协助药品管理员及时进行药品管理平台中的记录更新。
4、领用人需妥善保管药品,及时使用或分装。
5、杜绝药品浪费,严禁将实验室药物外借或进行商业用途。
三、药品的管理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了解药品消耗情况提出计划,及时补充。
2、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盜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3、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4、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5、所有配制的化学试剂(包括标样、溶液、固定试剂)的试剂瓶上都应贴有醒目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试剂名称、配制时间或购置时间、保存期限、存储人、试剂体积。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6、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7、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盐城工学院水生动物免疫与疾病研究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