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 号)精神及《盐城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海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等工作流程,拟推荐研究生张盈盈和韦轩两位同学参加盐城工学院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10月14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14日前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形式反映。
电话:88298970,邮箱:365299685@qq.com ,地址:教育超市4楼409。
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09日